紫罗兰 发表于 2007-8-12 23:09:58

重庆新闻出版局对虐童事件的答复

标题: 重庆时报虚假新闻<br>邮件字号: 渝新出信箱47<br>发布单位: 市新闻出版局<br>呈批件内容: 重庆时报记者徐腾飞7月19日写的孙燕姿虐童事件为虚假新闻,他把原图进行了PS(用程序改编了),与真实的情况不符,而且居然把原彩图弄成了黑白的,而让大家看不太清,混淆视听,严重违反了记者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,用假新闻来吵作自己,造成了极坏的影响,影响了重庆的形象<br>下面是全国姿迷的申诉信:近日,重庆时报发文指称燕姿在西非有“虐童”嫌疑。<br>还拿出一张色彩沉重的黑白照片,指称燕姿不顾小孩痛苦,硬要将小孩吊起来称重量。这里,我不得不佩服记者选图和PS能力,把一张彩照修改成色调沉重的黑白照,还特意选燕姿表情严肃的一瞬间的照片为例子,硬是把燕姿说成“虐童”。那不如看看同一系列其他的照片,看看下面这一副图燕姿是不是在虐童呢?<br><IMG src="http://img1.qq.com/ent/pics/5059/5059711.jpg" border=0>原图的地址 <br><br><IMG src="http://ent.people.com.cn/mediafile/200707/19/F200707190902027786861281.jpg" border=0>记者改过的黑白图<br>办理单位: 市新闻出版局<br><B>办理结果: 您的《重庆时报虚假新闻》的电子邮件收悉。感谢您对我市媒体的关注。您在来函中指出重庆时报虚假报道孙燕姿虐童,我局高度重视,赓即进行了调查核实。查看了相关网络新闻及网友评论,要求重庆时报报告新闻来源并说明情况。现将在关情况回复如下:<br>1.重庆时报7月19日的新闻《不顾小孩嚎啕大哭,孙燕姿被批虐待儿童》来自门户网站《网易》,其网址是:</B><a href="http://ent.163.com/07/0718/11/3JM8OHDR00031H2L.html" target="_blank" ><B><FONT size=4>http://ent.163.com/07/0718/11/3JM8OHDR00031H2L.html</FONT></B></A><B>,照片也是从网易娱乐上拷贝下来的,并非如您说的对图片进行了PS。<br>2.当日该报该版版面是黑白版,不可能刊载彩色照片。其黑白照片与网站上彩色图片除颜色外,完全相同。不存在混淆视听。<br>3.重庆时报在报道中,记者都采用了客观描写,如“看上去像是孙燕姿提起了可怜的儿童,其实真正提起儿童的是未在照片中出现的吊车”;而且,记者在报道中并没有自己的意见,均是转述网友的评论,因此,不存在新闻虚假的问题。<br>4.<FONT color=red>根据各网站及网友评内容,对照重庆时报的报道,我们认为,该新闻不是虚假报道。但我局同时认为,作为一家权威媒体,经常刊载这样一些毫无价值的新闻,也有损公信力。 </FONT><br></B>特此回复<br><br>重庆市新闻出版局<br>二○○七年八月一日<br>发布时间: 2007-08-03 15:11:26<br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8-12 23:16:00编辑过]

亚纪 发表于 2007-8-12 23:18:01

怎么看了还是觉得心理不舒服~

紫罗兰 发表于 2007-8-12 23:18:58

<P>记者在报道中并没有自己的意见,均是转述网友的评论,因此,不存在新闻虚假的问题。</P>
<P>晕,还真是会推卸责任呀</P>

mike0406 发表于 2007-8-13 01:55:51

<P>这也算答复啊?</P>

冰点蛋糕 发表于 2007-8-13 08:32:00

什么啊,垃圾!说的比唱的好听

52YANZI 发表于 2007-8-14 09:43:25

<P>我呸!!!!!!!!!!</P>

爱姿永不变 发表于 2007-8-13 09:38:48

<P>你以为说是转述网友的言论,你就可以逃脱责任吗,你这样报道就是不对,还狡辩什么!!!!!!!!!</P>

蜡笔小新 发表于 2007-8-13 09:52:42

应该书面道歉

彩姿 发表于 2007-8-13 10:03:42

好肮脏的社会啊 

jessicaWF 发表于 2007-8-14 00:16:09

<STRONG><FONT color=#b822dd size=1>打擊這些無聊得媒體!!!!</FONT></STRONG>
页: [1] 2 3 4
查看完整版本: 重庆新闻出版局对虐童事件的答复